天山網-新疆日報訊(記者?張冬梅?報道)優化用地布局、挖潛地下空間、完善支持政策……近日,《烏魯木齊市關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社區公園和游園建設的七條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措施》)出臺,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全市社區公園和游園(含口袋公園)建設。
《措施》由烏魯木齊市自然資源局與烏魯木齊市林業和草原局(烏魯木齊市園林管理局)聯合制定,從優化用地布局、挖潛地下空間、完善支持政策三個方面,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社區公園和游園建設的管理要求、工作程序、保障措施等內容進行了明確。
《措施》主要內容包括優化用地布局,促進公園生態價值轉化;挖潛地下空間,提升土地利用效能;完善支持政策,保證運維服務質量。
《措施》規定,在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前提下,為更好實現公園生態價值轉化,在詳細規劃中深化細化用地布局,明確各類性質用地界線及控制指標,鼓勵在規劃社區公園、游園(含口袋公園)周邊,結合區域位置、地塊大小等條件因地制宜布局一定規模的文化、體育、商業等用地進行聯動開發,用地與相鄰公園綠地比例應符合規定。
烏魯木齊市自然資源局市政交通規劃科副科長張揚介紹,在規劃編制階段,鄰近公園布局一定體量的商業、文化、體育用地,強化公園外圍用地布局公共屬性,推進商業、文化設施等與公園綠地聯動開發,促進公園與周邊用地的業態融合與價值提升,讓公園更好服務城市居民。
《措施》規定,在確保城市公園公益屬性的前提下,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園的規劃、建設、管理和運營的各個環節,實現全民“共建共享共管”,提升綠地自我造血功能,實現公園生態價值轉化。
烏魯木齊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沈燁介紹,《措施》的出臺旨在切實提升烏魯木齊市的城市環境品質,增強公園的服務功能,為市民打造更加優美、便捷、多元的休閑空間,讓城市生活更加美好。
來源:天山網-新疆日報